海上北斗指揮平臺:促進北斗海上應用的對策與建議:
1.海上北斗指揮平臺:加強政策的制定和引導
加強北斗在海上搜救領域的標準規范和產業政策研究,制定北斗系統行業應用的頂層設計,推動建立北斗系統行業應用標準體系和知識產權體系,加強北斗系統行業應用標準的制修訂、宣傳貫徹和計量檢測,促進北斗系統標準在標準組織中的合作推廣;結合政府采購、首臺套和節能減排等要求,在行業內船舶、基礎建設與監測等應用衛星導航的領域逐步強制要求應用北斗,設立專項對應用北斗的企業適當給予政策優惠和應用補貼,促進北斗海上搜救領域應用產業發展。
2.海上北斗指揮平臺:加強搜救能力建設
充分發揮搜救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轉變傳統海上搜救理念,高度重視科學技術的運用,進一步加大高科技設備設施在海上搜救中的應用,充分發揮北斗系統在搜救工作中的作用,利用北斗系統的位置服務,實現搜救力量的有效監控和指揮調度;利用北斗系統加強對專業搜救力量的管理,科學協調調派搜救力量,提高搜救效率。
3.海上北斗指揮平臺:建設北斗搜救應用的基礎
結合行業實際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業的管理能力、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交通運輸的行業作用,推動北斗在海上搜救領域的廣泛應用,加快帶動北斗產業鏈的形成。同時,做好北斗應用平臺和基礎設施的建設可以為北斗在海上搜救領域推廣提供堅實的基礎,對已有設施進行改造升級,通過示范工程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北斗應用平臺和必要基礎設施。
4.海上北斗指揮平臺:建立北斗應用交流推廣的平臺
應充分利用部內以及部間的資源優勢,通過宣傳、培訓服務等方式,擴大北斗在海上搜救領域的影響力。各單位應通力合作、資源共享,發揮各自在行業內的作用,使北斗應用能更快、更好地進入海上搜救領域。同時,應加強間的合作,實現各區域間服務的無縫對接,大力推動北斗應用的進程。
5.海上北斗指揮平臺:北斗應用平臺和設備的推廣
推動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在海上搜救領域的應用,一方面通過政策、宣傳、培訓等讓涉水單位和公眾了解北斗應用的重要性和優勢;另一方面通過北斗應用平臺和設備的實踐讓用戶進行感知。該部分推廣工作可分階段實施,首先通過制定行業政策強制特殊任務涉水公務單位和人員配備北斗專業設備,然后逐步引導普通涉水公務單位和人員使用北斗設備,通過技術、服務等優勢在涉水公眾中大范圍進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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